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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何时确认股权转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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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业转让股权收益的确认,应采用与转让其他资产相一致的原则,即,以被转让的股权的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给购买方,并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为标志。在会计实务中,只有当保护相关各方权益的所有条件均能满足时,才能确认股权转让收益。这些条件包括:出售协议已获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批准通过;与购买方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已取得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企业已不能再从所持的股权中获得利益和承担风险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关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则股权转让收益只有在满足上述条件并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时才能确认。本文引用:http://www.szgszc.org/gongsiguquanzhuanrang/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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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快完善股权转让、企业年金等个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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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在举行的全国所得税工作会上说,要积极推进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进程,同时,要加快完善股权转让、企业年金等个人所得税政策。
  指出,下一阶段,要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改革方向和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的要求,继续做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草案完善及相关测算和论证工作,并从七个方面强化管理个人所得税,主要包括:
  ——以全面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为重点,强化基础手段完善。
  ——继续抓好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为重点,强化高收入者管理。
  ——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管为重点,强化非劳动所得征管。
  ——进一步强化劳务报酬所得和生产经营所得的管理,重点加强支付给非本单位人员的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及申报工作。
  ——深入开展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工作。国税局、地税局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把两个工资薪金总额的比对作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联动管理的重要抓手,常抓不懈。
  ——全面加强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管理。
  ——坚持不懈地做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
  据其介绍,在个人所得税信息化方面,下一阶段要坚定不移地加快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力争到2011年底前实现全国范围内全覆盖,同时按照税务总局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抓紧推进建立自然人数据库(个人所得税部分)工作。
  各地税务部门应结合各地个人所得税分项目管理情况,找准影响因素,总结规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征管,确保个人所得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更多咨询:http://www.szgsz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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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册后需注意事、工商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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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网上年检受理的企业范围
凡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都通过互联网申报办理年度检验。
B、年检受理时间
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
C、企业网上申报办理年检的程序
(一)进入网上年检专区主页。在深圳红盾网( www.szaic.gov.cn )或深圳信用网( www.szcredit.com.cn )相应栏目,点击“网上年检”,进入网上年检专区主页,查阅年检须知、网上年检操作指南、工商年检收费流程等相关说明文件。
(二)输入正确的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姓名登录网上年检申报系统。成动登录系统后,按提示在网上填写并提交年检申报信息。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所在辖区工商年检窗口的自助电脑完成上述表格的网上填写和提交。
(三)网上申报完毕后,按提示查询受理和审验结果;
(四)经查询,网上申报内容被审验通过后,将在网上填报的《年检报告书》打印一套,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按网上提示备齐有关材料情况向年检受理单位递交,清单如下: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企业法人提交)。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33号)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年度审计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应提交审计报告外,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也应当提交审计报告。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上述第1至5项所列材料。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上述第1 至5项所列材料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五)持行政事业缴款通知单到深圳发展银行网点按规定交纳年检费和欠薪保障费,携带缴款回执连同上述材料递交到网上审验单位年检窗口(见深圳红盾网或深圳信用网“2007年度内资企业年检公告”),经审查无误后,领回加盖年检戳记的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可将上述材料递交到辖区工商所,也可由隶属企业集中递交到总部所在辖区分局。
D、为了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根据省工商局通知与统一部署,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商标普查,企业在网上填写和提交年检材料时,一并填写和提交商标普查表,请广大企业配合:
( 商标普查系统入口 )
为全面掌握我市产业发展现状,为优化产业结构和完善产业政策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和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特开展深圳产业发展现状调查,请在网上填写和提交年检材料时,一并填写和提交:
( 深圳市产业发展现状调查系统入口 )
E、对申报年检人员的要求
为确保年检数据填报的质量,请各参检企业尽量安排本企业财会人员从事年检申报工作。
F、收费项目和标准
1、企业年检费每户50元;
2、2007年欠薪保障费收取标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每年每户企业缴纳一次欠薪保障费,其标准为上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欠薪保障费在企业成本中列支。”2007年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特区内为850元,特区外为750元。据此计算,2008年欠薪保障费的收费标准为特区内每户企业595元,特区外每户企业525员。
G、对逾期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企业的处理
凡逾期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的企业,将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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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册后需注意、公司记帐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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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册后需注意事项三、公司记帐所需资料
1、股东投资款单—银行单据(新成立的公司);
2、银行回单(包括支票头、银行进账单、电汇单等,支票头请用铅笔填写);
3、银行对帐单(每月初五号左右打上月银行对账单);
4、费用发票(包括房租、水电管理费、交通费、通讯费、住宿餐饮、过桥路费、汽油费等)另请留意:超市购物小票请集中换成发票,发票的内容填为办公用品或商品;
5、固定资产发票(包括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汽车、房产及其他办公用品)
6、员工工资表(请注明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7、取得的购进商品成本发票(请在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是用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结算方式);
8、自己开出的销售发票(请在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是用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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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册后需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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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册后需注意事项二、公司报税期限及规定

1、在国家税务局申报期限如下:

A、增值税、消费税是每个月10号之前申报上月的销售数据;

B、企业所得税分季度申报和年度申报,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销售经营数据;每年终了后4个月内申报上年度数据。

2、在地方税务局申报的期限如下:

A、电脑编码尾数为0、1、2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期限为次月10日前(所得税可在15日前申报缴纳);
B、电脑编码尾数为3、4、5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期限为次月15日前;
C、电脑编码尾数为6、7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期限为次月20日前;
D、电脑编码尾数为8、9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期限为次月25日前;
E、货运自开票纳税人不分电脑编码尾数,申报缴纳期限统一为次月15日前;
F、储蓄扣税纳税人不分电脑编码尾数,申报缴纳期限统一为次月15日前;
G、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按年计算,分两期缴纳,申报缴纳期限为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以及12月1日至15日。纳税人选择一次性缴纳全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
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按法定的期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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